一、 申请对象及条件
1.我校各项帮困助学项目的申请对象原则上为在读本专科生(含高职生)
2.申请条件:
(1) 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勤俭节约;
(2) 努力学习,积极上进,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;积极参加学校、社会公益活动;
(3) 愿意参加、配合资助方举办的与本资助项目相关的宣传、报道活动;
(4) 符合资助方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。
二、 申请材料
1.《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各类助学金申请表》;
2.资助方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。
三、 申请程序
1.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(须附申请材料);
2.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;
3.学生工作处对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进行复审,并按资助方的要求进行公室;
4.学生工作处将复审合格材料送资助方,由资助方最后审核。
四、 资助款项的发放
学生工作处将根据资助方的要求,发放资助款项,发放方式主要为:
1.资助方将款项直接发放给学生;
2.学校将款项打入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中;
3.学校将款项打入学生的校园卡中;
4.学校将款项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学生;
5. 资助方提出的其他发放方式。